摘要: 9月19日,@廉洁东兴发布《中共内江市东兴区纪委内江市东兴区监察委员会曝光1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》,全文如下:苏家乡石冲村党支部书记陈良兵在清理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至2017年,石冲村7名低保对象先后死亡,村党支部书记...
9月19日,@廉洁东兴发布《中共内江市东兴区纪委内江市东兴区监察委员会曝光1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》,全文如下:
苏家乡石冲村党支部书记陈良兵在清理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
2016年至2017年,石冲村7名低保对象先后死亡,村党支部书记陈良兵没有按照《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》和低保工作相关要求,在低保对象死亡当月内及时向乡社事办上报停止其低保待遇,导致7人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4104元。2018年5月17日,陈良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郭北镇江石村村干部在低保清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
2017年1月,江石村低保对象詹xx死亡。村党支部书记刘期和、村委会主任郑银芳未按照《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》和低保工作相关要求,及时向镇社事办上报停止其低保待遇,导致詹xx家属多领取低保金855元。2018年5月18日,刘期和、郑银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苏家乡石包村村委会主任彭冲在低保清理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
彭冲利用职务便利,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,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其父彭xx、其子钟xx享受低保政策;在2016年低保清理核查期间,未按照规定开展入户调查工作,导致不符合条件的8名低保对象继续违规享受低保,且8人系彭冲亲属,未按照川民发〔2017〕3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低保备案。2018年7月27日,彭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柳桥镇牛厂村村干部在低保清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
2017年6月至9月,牛厂村5名低保对象先后死亡。村党支部书记钟世全、村委会主任胡春群、计生专干阳小兰未按照《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》和低保工作相关要求,及时向镇社事办上报停止其低保待遇,导致5名低保户家属多领取低保金3718元。2018年8月10日,钟世全、胡春群、阳小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东兴区椑南镇龙湾村村干部违规侵占贫困户物资问题
2017年8月27日,椑南镇扶贫办向龙湾村下发扶贫鸡苗2280只,因天气炎热有部分鸡苗死亡,唐祥仕与村计生专干徐富红、会计黎德青共同商议决定,对后到领取的贫困户适当少发,发放结束后三人将剩余的40只鸡苗予以私分,其中,唐祥仕分得13只、徐富红分得18只、黎德青分得9只。因唐祥仕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,2018年3月30日,椑南镇党委唐祥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徐富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对黎德青进行批评教育。
高梁镇清溪村村干部在清理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
清溪村党支部书记何道文、村主任闻道贵、村文书郑小伟、计生专干高贤芬在2017年低保清理核查期间,没有按照低保清理核查安排来开展入户调查工作,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熊xx、郑xx、闻xx继续违规享受低保,且郑xx、闻xx系何道文、村主任闻道贵的亲属,未按照川民发〔2017〕3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低保备案。因高贤芬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,2018年8月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2018年5月,何道文、郑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对非党员闻道贵给予提醒谈话。
太安乡旦家村党支部书记丁彪在清理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
丁彪在2017年低保清理核查期间,未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罗xx清退,且罗xx系丁彪的儿女亲家,未按照川民发〔2017〕3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低保备案。2018年5月15日,丁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永福镇盘陀村村干部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问题
2014年9月,盘陀村村主任张忠平未按照《内江市东兴区农村低保业务操作办法》文件要求,违规为其母亲阴xx办理农村低保,导致阴xx从2014年11月至2018年3月共领取低保金6371元;党支部书记张忠成、村委会原主任张泽明在明知阴xx不符合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情况下,未按照低保办理程序进行调查初核和民主评议,任由张忠平为其母亲办理低保。2018年5月10日,张泽明、张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张忠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顺河镇白云村村干部在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
2010年至2017年,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刘玉安、林正荣、唐秀芬在办理低保工作中,未认真履行职责,把关不严格,导致部分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,且在低保清理中,未及时上报撤销违规享受低保政策对象,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。2018年6月5日,李开书、林正荣、唐秀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刘玉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对非党员高金萍给予批评教育,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。
顺河镇保桥村村干部在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
2010年至2017年,村四职干部在办理低保工作中,未认真履行职责,把关不严格,导致部分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,且在低保清理中,未及时上报撤销违规享受低保政策对象,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。2018年6月5日,黄碧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对非党员陈传秀、李运兵、张恩权予以批评教育。
新店乡书房村村干部在清理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
2016年至2017年,书房村低保对象曾xx、温xx先后死亡,村党支部书记李琼、村文书罗峰没有按照《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》和低保工作相关要求,在低保对象死亡当月内及时向乡社事办上报停止其低保待遇,导致二人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3394.5元。2018年6月5日,李琼、罗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